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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73号

发布时间:2020-09-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委(局)属委(局)管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开展2020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杜秉坤

联系电话:010-68792868

传真:010-68792206


国家中医药局联系人: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李素

联系电话:010-59957685

传真:010-59957684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系人:张凡

联系电话:010-66886582

传真:010-6688654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0年9月14日 



2020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疫情形势和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因地制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宜的义诊活动,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加强健康宣教,提升公众防护意识和防护水平;落实惠农措施,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送医下乡;践行健康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1日-27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线上义诊活动。各地要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适当的线上义诊活动。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组织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康复、护理专家,进行适宜疾病的咨询、问诊和慢性病复诊、康复指导、健康教育等,重点要针对群众需求集中、关注度高的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病种,特别是新冠病毒感染防护、手卫生、治愈患者康复和心理疏导等重点安排医疗力量。


(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任务和巡诊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协商安排。


(三)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各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健康扶贫工作,组派医疗队到辖区或驻地贫困县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开展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义诊医疗队的人员安排和服务时间要向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倾斜。


(四)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慢性病、肿瘤、儿科疾病、地方病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基层义诊活动要以农村留守儿童、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贫困人口等人群为重点。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历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能力和人力不足的,可以请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协调,派出相关专业专家给予支援。


(五)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结合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地方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重点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帮助群众掌握个人防控、手卫生和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普及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要通俗易懂。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动员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队需求,并按照军队卫生部门要求,组织地方医疗机构为广大官兵和军属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为部队官兵、老干部、军人家属(包括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认真组织远程医疗及教学会诊,扎实推进预防、医疗、保健服务进军营、进班排。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要将义诊活动作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的重要举措,做好部署。要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结合现阶段工作重点对义诊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制定可操作、见实效的实施方案。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军地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排班备班制度,保障义诊活动顺利开展。


(二)结合形势,调整方式。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院感防控制度规范,做到义诊期间和平时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减少人群聚集,指导医务人员和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统筹安排义诊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受影响,并完善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结合专家讲座、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手段,广泛传播健康理念,推广普及个人防控、手卫生和新冠肺炎防治相关知识。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今年义诊周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不安排启动仪式,不统一组织国家医疗队到地方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义诊活动按照属地原则安排。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特别要宣传强调疫情防控要求,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的医疗需求、群众的感受、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有条件的单位可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及义诊活动总结分别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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